健全政策体系 规范评审程序 推动广东职称工作高质量发展

来源:中国组织人事报 2021-10-19

近年来,广东围绕新时代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,用系统性、前瞻性、科学性思维谋划布局,加快健全完善职称政策体系,不断规范职称评审程序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

推进制度全覆盖,系统性构建职称政策体系


坚持以法治建设推动事业发展。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,2019年至今,共制定出台47个关于职称的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,涵盖职称日常管理和评价服务的方方面面,已初步建立起完备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。


制定职称评审管理服务“1+5”政策。根据人社部第40号令精神,全面梳理职称工作各类办法、规定、细则,一揽子出台职称评审管理省级实施办法,以及评委会管理、职称评审纪律、自主评审管理、跨区域流动职称重新评审确认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等“1+5”政策体系,解决职称政策老化、碎片化以及体系不完善问题。


出台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文件。根据国家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,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逐个系列落实改革任务,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,为客观公正评价人才提供制度保障。


坚持管理全链条,全方位协同保障评审质量


严格规范职称评审程序。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的实施主体、基本程序和各项具体规定,实行自申报、审核、评委会组成、专家组组成、评议组评议、评委会评审及公示到结果确认的闭环管理,严格按规定抓好落实。


做好过程指导监督。在职称评审中全面实行评前评后“双公示”,评前评中“两指导两监督”制度,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巡查,扩大社会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,推行“阳光职称”。


完善事后复查、考核和惩处机制。完善省、市、县三级职称评审质量监管体系,建立职称评审复查、投诉和评委会评审质量考核机制。开展全省评委会评审质量自查,探索引入第三方综合评估,根据结果实行分级管理。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,建立省级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加大职称评审违纪惩处力度。


明确各主体责任,抓好重点关键环节建设


提升政府监管能力。积极构建党委组织部门抓总、人社部门牵头、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、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称评审工作格局,按照权责一致和“谁主管、谁监管”原则,压紧压实主体责任。


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利。出台评审纪律、评委会管理、自主评审管理服务等规定,明确申报人及工作单位、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、评审专家、工作人员等主体的职责和义务。


推进职称评审组织建设。建立评委会核准备案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,按照理顺评审渠道、精简重叠组织、提高评审质量、科学动态管理原则,对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、整合。全省共设立1500个职称评审委员会,344个评审专业,涉及理、工、农、医、教育等11个专业门类。


狠抓评委库和评审专家管理。建立全省统一管理的评委专家库,完善评审专家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,实行评审专家诚信管理,严格执行工作纪律、保密纪律、回避纪律和廉政纪律等4项纪律规定,积极打造一支专业化、高水平、负责任的评审专家队伍,每年调动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各界2万名专家参与职称评审工作。


持续优化公共服务,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


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。制定公布职称领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,明确服务对象、依据、标准和时限。大力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,推行“承诺告知制”,2016年至今职称各项业务办理时限和证明材料均已压缩减少至原有50%以下。


畅通非公专技人才申报渠道。充分考虑非公专技人才实际,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,由工作单位按规定履行审核、公示、推荐等程序。建立全省职称申报兜底服务机制,2018年起在全省各地设立面向非公专技人才的职称直报点380个。


利用信息化手段提质增效。2016年上线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》,统一全省职称信息数据标准,实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职称证书信息对外公开查询。按照人社部部署,完成2010年至今110万条职称评审历史数据的采集、整理和上报。2019年起在全省范围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,大幅压缩发证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,受到社会广泛好评。


责任编辑:lil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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